第 22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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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2 章
高顯今年17歲,比春丫稍稍大一些,在家裏雖然是小兒子,但是自有著一股拼搏向上的勁頭。
他精明能幹,等問候完沈家的長輩之後,見到妻弟沈德宗,便主動上前搭話,一點兒也沒有仗著輩分高高在上的模樣,反而是臉上始終帶著熱情的笑容。
“阿宗,有些日子不見了,最近讀書怎麽樣,準備什麽時候下場考秀才啊?”
對於新進大姐夫的問話,沈德宗面帶笑意的謙虛回道,“孫夫子說我文章火候還不到,可以再練習一段時間。”
“再等兩年,你也不過才15歲,那也是少年英才啊。”高顯聞言,神色稍顯驚訝,但是很快便讚嘆的開口稱道。
不過高顯也不是趨炎附勢之人,他並沒有忘記自己還有一個小舅子,於是與沈德宗交談幾句之後,便把話題轉向了一旁默默喝茶的沈德福。
“阿福,如今是在陳夫子處啟蒙對吧?”
沈德福聞言,擡頭回道,“是的。”
“那離姐夫家裏挺近的,以後沒事兒要經常來家裏玩啊。”高顯眼睛樂呵呵的瞇成一條縫,很是熱情的說道。
“好的,有機會我會去的。”沈德福見高顯態度很真誠的樣子,他也不好直接拒絕對方,讓高顯丟面子,於是便客套的附和著答應了下來。
男人這邊喝茶聊天,女人這邊也沒有閑著。
屋子裏,春丫一進門就被家裏的幾個女人團團圍住了,宋氏作為親娘,最先開口問道,“女兒啊,在高家怎麽樣?婆婆有沒有故意為難你?你嫂子為人怎麽樣?小姑子是不是那種喜歡挑撥是非的?”
“娘,娘,你放心,我一切都好。”春丫從親娘的語氣裏,得知她對自己的擔憂之情,便反手抓著宋氏的手,拍拍她的手背,臉上帶著笑意的一一回道:
“娘,奶奶,你們放心,高家人都是和善的,這三天,我做飯的時候,嫂子幫著我做,小姑子也是性子溫柔的,看起來有點兒害羞,婆婆也不是多事兒的人,家裏人都很好相處的。”
宋氏聞言,見春丫面色不似作偽,終於放下了懸著的心,長舒了一口氣,回道,“嗯,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之後家裏的女人們又傳授了一些做人家媳婦的經驗,到了時間,便到廚房做飯去了。
女婿上門,宋氏著實是用心招待,午飯還特意燉了小雞,炒了臘肉,蒸了雞蛋,這飯菜對於農家人來說,規格不低了。
高顯吃的也很開心,席間還喝了不少的酒。沈昊酒量不行,但是沈炅經常在外和沈員外的護院們喝酒,更別提古代的酒精度數很低,所以一般一兩斤不在話下。
不過高顯畢竟是女婿,午後還要回家,沈炅也沒有灌他喝酒,稍稍有點兒上頭之後,便放下酒杯,聊些過去自己押送貨物時的見聞。
高顯倒不覺得煩,他這個沒怎麽出過遠門的青年,聽起來很是津津有味的樣子。
飯後,春丫攙扶著高顯兩人坐上牛車,往北岸村趕去,在他們的背後,沈家人不舍的揮著手道別。
“大嫂,別傷心了,春丫有了好夫婿,後半輩子就等著享福了。”楚秀秀在旁邊安慰抹著眼淚的宋氏說道。
“哎,我雖然知道,但是想著春丫那麽小小的一個,在我身邊十多年,這一下子嫁人了,我心裏還是很不舍的。”宋氏勉強擠出一個笑容,隨即回道。
“哎,咱們當女人的,這輩子就是這個命,長大了都是要離開娘家嫁人的。”老雲氏很是感慨的說道。
她這輩子命也挺苦,家裏窮,就找了沈大山這樣一個只有幾畝薄田的漢子,好不容易攢了幾年錢,日子過得稍稍富裕一些,又天下大亂,四處在打仗。
後來跟著鄉親們逃亡、躲避戰亂,路上一兒一女還搭上了性命,現如今也不知道埋在哪個荒郊野嶺?
不過如今總算是苦盡甘來了,自從新朝成立之後,日子安穩許多,家裏添丁進口的,也能填飽肚子。
更不用說,還有著一個能讀書的大孫子,未來說不定能考中秀才呢!到時候,她也可以被人尊稱一聲沈老夫人嘍!
春丫回門過後,日子很快便到了臘月二十三,私塾的先生們都放了假,沈德福和沈德宗兩兄弟也終於不用上學了。
有了空餘的時間,沈德福就像是剛出籠子的小鳥,可勁兒的撒歡了起來,倒是沈德宗,仍舊自律的繼續在家用功讀書。
“二哥,都放假了,你不休息一下,輕松輕松?”沈德福見到沈德宗捧著一本《易經》在手心裏,不由得驚訝出聲。
“嗯,既然沒什麽要緊事兒,那讀書也是一種放松心情的方式。”沈德宗見是弟弟來了,手裏的書也沒有放下,只是略微擡了擡頭,語氣平和的回道。
沈德福聞言,心裏大受震撼。他覺得沈德宗真是一個神人,竟然覺得讀書也能放松。
現代那麽多孩子,都深深的厭惡學習,每每到了寒暑假都玩瘋了,從來不會做作業,又怎麽像沈德宗這般自律的把讀書當做樂趣呢!
如果那些孩子有沈德宗的自覺性,想必一個個都能考上985,211了。
沈德福心裏暗暗想到,這沈德宗不愧是書裏邊的科舉大佬,能從一個農家子一路考中秀才、舉人,進而成為進士後得中狀元,這股子認真勁兒可真是旁人都比不了的。
見沈德宗這般用功,沈德福也不好再玩耍了。他想著,既然有時間,不如自己練會兒字好了。
於是乎,沈德福就回了自己的房間。
二房這邊三間房,沈炅和楚秀秀夫妻倆住一間,沈德福自從不傻了之後,就也從兩人的房間裏搬了出來。
沈炅不僅給找人給自家兒子打了一個結實的大床,還特意給他隔出來一塊地方,做成了書房的樣子。
裏邊有書架,書桌,上面擺放著一些平日裏用得著的筆墨紙硯。沈德福讀書累了,還可以打開窗戶,欣賞下後山的景色,放松心情。
冬日裏氣溫很低,屋子裏的溫度一般都在零下,沈德福剛走到自己的房間,卻一點兒也沒有感受到寒冷。他低頭一看,果然屋子裏已經架起了一個火盆。
肯定是楚秀秀做的,沈德福嘴角不由得揚起一個笑容,隨即他走到自己桌上,把水壺放到火盆的架子上,這樣水熱了以後,就可以直接喝了。
隨後沈德福坐在椅子上,有了厚厚棉花做的墊子,這椅子一點兒也不冰屁股,沈德福很舒服的坐在上邊,往硯臺裏倒了一點兒水,慢慢的開始磨墨。
磨墨這活兒也是有講究的,只有水加的恰到好處,研磨到位,這墨汁才會均勻,寫出來的字的顏色不會太淡。
沈德福剛入學不到一年,真正拿毛筆學寫字也才幾個月。
剛開始他就跟隨陳夫子讀書背書,學完《三字經》《百家姓》,認識了一些字之後,他才開始學習描紅。
描紅,就是夫子用朱紅筆把字寫出來,讓學生們照著填寫。
其實這一步,主要還是為了讓童子們認字。陳夫子每日都會檢查作業,看看有沒有寫錯字的情況,如果寫錯了,就會圈出來,然後罰寫幾十遍。
細心一點兒的學生,完全能寫對。因為描紅十分簡單,照著抄就是了。沈德福也做的很輕松,經常受到陳夫子的誇獎。
但是學完描紅的下一步,那就是蒙格,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寫好的格式,用紙蒙住,照著字影寫。
這步主要的目的,是為了讓學子們能獨立的寫出正確的字體。
別看沈德福上輩子是個博士畢業的研究員,但是關於寫字兒這回事,還真是比不上古代人。
因為現代科技發達,有了手機電腦之後,很多人都不會用筆手寫字了,提筆忘字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了。
在加上,沈德福上輩子接觸的是簡體字,這輩子學的是繁體字,很多字他能認出來,但是等真正寫的時候,就缺胳膊少腿的。也就是目前陳夫子沒讓他蒙格,否則的話,他肯定會丟臉的。
練字的最後一步,就是臨帖。到了這一階段,夫子對學生的要求也會進一步提高,以前是只要寫對就行,但是到了這個地步,不僅要寫對,還要寫的好看。
“烏、方、光、正”的館閣體,也是所有想要考科舉的學子們的共同目標。
另外就是對書法感興趣的,也可以額外練習一些歷代書法家的字帖。不過這對於考科舉是沒有絲毫幫助的,所以大多數人,尤其是農家子,根本不會練字什麽書法。
寫毛筆要懸腕,這對於寫慣了鋼筆字的沈德福來說,也是一個別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。
毛筆沾墨汁的時候,主要也不要太多,否則到了宣紙上就成了一團漆黑的墨跡,因為宣紙吸水,暈染的很快。
沈德福一切準備就緒之後,這才開始慢慢的寫字。
他寫字速度很慢,因為要在心裏打好草稿,把想要寫的每一個字都在心裏寫上一遍,做到心中有數之後,這才真正的提筆在紙上寫。
這麽做的一大主要原因,就是為了避免寫錯字,浪費筆墨。
畢竟古代生產力不發達,無論是墨條還是宣紙,對於出生農家的他來說,都十分珍貴,所以他不容許自己多一點兒浪費。
寫了大半個時辰,沈德福感覺手腕有些微微發酸,他就知道今日練字的事兒必須得停下來了。
他年紀尚小,身子骨沒長全,不宜太勞累,否則容易損傷身體。
沈德福是死過一次的人了,如今重新活過一世,他異常的珍愛自己的身體,畢竟他還想著能活到一百歲呢!
剛走出房間,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,他好奇的走過去,問道,“甜丫,你笑什麽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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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顯今年17歲,比春丫稍稍大一些,在家裏雖然是小兒子,但是自有著一股拼搏向上的勁頭。
他精明能幹,等問候完沈家的長輩之後,見到妻弟沈德宗,便主動上前搭話,一點兒也沒有仗著輩分高高在上的模樣,反而是臉上始終帶著熱情的笑容。
“阿宗,有些日子不見了,最近讀書怎麽樣,準備什麽時候下場考秀才啊?”
對於新進大姐夫的問話,沈德宗面帶笑意的謙虛回道,“孫夫子說我文章火候還不到,可以再練習一段時間。”
“再等兩年,你也不過才15歲,那也是少年英才啊。”高顯聞言,神色稍顯驚訝,但是很快便讚嘆的開口稱道。
不過高顯也不是趨炎附勢之人,他並沒有忘記自己還有一個小舅子,於是與沈德宗交談幾句之後,便把話題轉向了一旁默默喝茶的沈德福。
“阿福,如今是在陳夫子處啟蒙對吧?”
沈德福聞言,擡頭回道,“是的。”
“那離姐夫家裏挺近的,以後沒事兒要經常來家裏玩啊。”高顯眼睛樂呵呵的瞇成一條縫,很是熱情的說道。
“好的,有機會我會去的。”沈德福見高顯態度很真誠的樣子,他也不好直接拒絕對方,讓高顯丟面子,於是便客套的附和著答應了下來。
男人這邊喝茶聊天,女人這邊也沒有閑著。
屋子裏,春丫一進門就被家裏的幾個女人團團圍住了,宋氏作為親娘,最先開口問道,“女兒啊,在高家怎麽樣?婆婆有沒有故意為難你?你嫂子為人怎麽樣?小姑子是不是那種喜歡挑撥是非的?”
“娘,娘,你放心,我一切都好。”春丫從親娘的語氣裏,得知她對自己的擔憂之情,便反手抓著宋氏的手,拍拍她的手背,臉上帶著笑意的一一回道:
“娘,奶奶,你們放心,高家人都是和善的,這三天,我做飯的時候,嫂子幫著我做,小姑子也是性子溫柔的,看起來有點兒害羞,婆婆也不是多事兒的人,家裏人都很好相處的。”
宋氏聞言,見春丫面色不似作偽,終於放下了懸著的心,長舒了一口氣,回道,“嗯,那我就放心了。”
之後家裏的女人們又傳授了一些做人家媳婦的經驗,到了時間,便到廚房做飯去了。
女婿上門,宋氏著實是用心招待,午飯還特意燉了小雞,炒了臘肉,蒸了雞蛋,這飯菜對於農家人來說,規格不低了。
高顯吃的也很開心,席間還喝了不少的酒。沈昊酒量不行,但是沈炅經常在外和沈員外的護院們喝酒,更別提古代的酒精度數很低,所以一般一兩斤不在話下。
不過高顯畢竟是女婿,午後還要回家,沈炅也沒有灌他喝酒,稍稍有點兒上頭之後,便放下酒杯,聊些過去自己押送貨物時的見聞。
高顯倒不覺得煩,他這個沒怎麽出過遠門的青年,聽起來很是津津有味的樣子。
飯後,春丫攙扶著高顯兩人坐上牛車,往北岸村趕去,在他們的背後,沈家人不舍的揮著手道別。
“大嫂,別傷心了,春丫有了好夫婿,後半輩子就等著享福了。”楚秀秀在旁邊安慰抹著眼淚的宋氏說道。
“哎,我雖然知道,但是想著春丫那麽小小的一個,在我身邊十多年,這一下子嫁人了,我心裏還是很不舍的。”宋氏勉強擠出一個笑容,隨即回道。
“哎,咱們當女人的,這輩子就是這個命,長大了都是要離開娘家嫁人的。”老雲氏很是感慨的說道。
她這輩子命也挺苦,家裏窮,就找了沈大山這樣一個只有幾畝薄田的漢子,好不容易攢了幾年錢,日子過得稍稍富裕一些,又天下大亂,四處在打仗。
後來跟著鄉親們逃亡、躲避戰亂,路上一兒一女還搭上了性命,現如今也不知道埋在哪個荒郊野嶺?
不過如今總算是苦盡甘來了,自從新朝成立之後,日子安穩許多,家裏添丁進口的,也能填飽肚子。
更不用說,還有著一個能讀書的大孫子,未來說不定能考中秀才呢!到時候,她也可以被人尊稱一聲沈老夫人嘍!
春丫回門過後,日子很快便到了臘月二十三,私塾的先生們都放了假,沈德福和沈德宗兩兄弟也終於不用上學了。
有了空餘的時間,沈德福就像是剛出籠子的小鳥,可勁兒的撒歡了起來,倒是沈德宗,仍舊自律的繼續在家用功讀書。
“二哥,都放假了,你不休息一下,輕松輕松?”沈德福見到沈德宗捧著一本《易經》在手心裏,不由得驚訝出聲。
“嗯,既然沒什麽要緊事兒,那讀書也是一種放松心情的方式。”沈德宗見是弟弟來了,手裏的書也沒有放下,只是略微擡了擡頭,語氣平和的回道。
沈德福聞言,心裏大受震撼。他覺得沈德宗真是一個神人,竟然覺得讀書也能放松。
現代那麽多孩子,都深深的厭惡學習,每每到了寒暑假都玩瘋了,從來不會做作業,又怎麽像沈德宗這般自律的把讀書當做樂趣呢!
如果那些孩子有沈德宗的自覺性,想必一個個都能考上985,211了。
沈德福心裏暗暗想到,這沈德宗不愧是書裏邊的科舉大佬,能從一個農家子一路考中秀才、舉人,進而成為進士後得中狀元,這股子認真勁兒可真是旁人都比不了的。
見沈德宗這般用功,沈德福也不好再玩耍了。他想著,既然有時間,不如自己練會兒字好了。
於是乎,沈德福就回了自己的房間。
二房這邊三間房,沈炅和楚秀秀夫妻倆住一間,沈德福自從不傻了之後,就也從兩人的房間裏搬了出來。
沈炅不僅給找人給自家兒子打了一個結實的大床,還特意給他隔出來一塊地方,做成了書房的樣子。
裏邊有書架,書桌,上面擺放著一些平日裏用得著的筆墨紙硯。沈德福讀書累了,還可以打開窗戶,欣賞下後山的景色,放松心情。
冬日裏氣溫很低,屋子裏的溫度一般都在零下,沈德福剛走到自己的房間,卻一點兒也沒有感受到寒冷。他低頭一看,果然屋子裏已經架起了一個火盆。
肯定是楚秀秀做的,沈德福嘴角不由得揚起一個笑容,隨即他走到自己桌上,把水壺放到火盆的架子上,這樣水熱了以後,就可以直接喝了。
隨後沈德福坐在椅子上,有了厚厚棉花做的墊子,這椅子一點兒也不冰屁股,沈德福很舒服的坐在上邊,往硯臺裏倒了一點兒水,慢慢的開始磨墨。
磨墨這活兒也是有講究的,只有水加的恰到好處,研磨到位,這墨汁才會均勻,寫出來的字的顏色不會太淡。
沈德福剛入學不到一年,真正拿毛筆學寫字也才幾個月。
剛開始他就跟隨陳夫子讀書背書,學完《三字經》《百家姓》,認識了一些字之後,他才開始學習描紅。
描紅,就是夫子用朱紅筆把字寫出來,讓學生們照著填寫。
其實這一步,主要還是為了讓童子們認字。陳夫子每日都會檢查作業,看看有沒有寫錯字的情況,如果寫錯了,就會圈出來,然後罰寫幾十遍。
細心一點兒的學生,完全能寫對。因為描紅十分簡單,照著抄就是了。沈德福也做的很輕松,經常受到陳夫子的誇獎。
但是學完描紅的下一步,那就是蒙格,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寫好的格式,用紙蒙住,照著字影寫。
這步主要的目的,是為了讓學子們能獨立的寫出正確的字體。
別看沈德福上輩子是個博士畢業的研究員,但是關於寫字兒這回事,還真是比不上古代人。
因為現代科技發達,有了手機電腦之後,很多人都不會用筆手寫字了,提筆忘字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了。
在加上,沈德福上輩子接觸的是簡體字,這輩子學的是繁體字,很多字他能認出來,但是等真正寫的時候,就缺胳膊少腿的。也就是目前陳夫子沒讓他蒙格,否則的話,他肯定會丟臉的。
練字的最後一步,就是臨帖。到了這一階段,夫子對學生的要求也會進一步提高,以前是只要寫對就行,但是到了這個地步,不僅要寫對,還要寫的好看。
“烏、方、光、正”的館閣體,也是所有想要考科舉的學子們的共同目標。
另外就是對書法感興趣的,也可以額外練習一些歷代書法家的字帖。不過這對於考科舉是沒有絲毫幫助的,所以大多數人,尤其是農家子,根本不會練字什麽書法。
寫毛筆要懸腕,這對於寫慣了鋼筆字的沈德福來說,也是一個別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。
毛筆沾墨汁的時候,主要也不要太多,否則到了宣紙上就成了一團漆黑的墨跡,因為宣紙吸水,暈染的很快。
沈德福一切準備就緒之後,這才開始慢慢的寫字。
他寫字速度很慢,因為要在心裏打好草稿,把想要寫的每一個字都在心裏寫上一遍,做到心中有數之後,這才真正的提筆在紙上寫。
這麽做的一大主要原因,就是為了避免寫錯字,浪費筆墨。
畢竟古代生產力不發達,無論是墨條還是宣紙,對於出生農家的他來說,都十分珍貴,所以他不容許自己多一點兒浪費。
寫了大半個時辰,沈德福感覺手腕有些微微發酸,他就知道今日練字的事兒必須得停下來了。
他年紀尚小,身子骨沒長全,不宜太勞累,否則容易損傷身體。
沈德福是死過一次的人了,如今重新活過一世,他異常的珍愛自己的身體,畢竟他還想著能活到一百歲呢!
剛走出房間,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,他好奇的走過去,問道,“甜丫,你笑什麽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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